为调动教师从事创新创业教育的积极性,鼓励临床医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,对2017年度在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上有突出贡献的老师进行表彰:
一、评选范围
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,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,热心投身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活动的组织指导工作,指导学生取得优异成绩的我校在职教师。
二、评选条件
多年坚持指导学生项目学习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、创新创业竞赛、创业孵化、科研项目等创新创业教育活动,指导学生数量多,取得成果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:
1、指导学生参加基于项目的学习计划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,在学校优秀项目评选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。
2、指导学生在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。
3、指导学生申请发明专利,并被受理或已授权。
4、指导学生发表高水平论文。
三、评选及奖励办法
1、申请者填写《创新创业教育活动优秀指导教师奖申报表》,并将相关支撑材料一并提交院(系)。竞赛获奖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;发表论文需提供刊物原件和复印件;发明专利需提供专利授权证书原件和复印件(以上原件经审核后返还)。
2、学院组织专家审核申报材料,确定获奖人选名单,公示评选结果。
3、学校对获奖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并表彰奖励。
四、其它说明
1、创新创业竞赛项目要求具备一定的规模和学术水平。
2、指导学生发表论文,要求学生为第一、第二作者,指导教师为作者之一;指导学生申请发明专利,要求学生为第一、第二申请人,指导教师为申请人之一。
五、申报时间
申报的老师于2018年3月25日之前将个人申报材料送至C-402学工办公室。
2017年3月15日